2006年12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就餐吃出头发要索赔是敲诈还是民事纠纷

  王先生问:
  上周我与朋友在餐馆就餐,饭菜里吃出一根头发,我们要求经营者赔偿100元,否则就去法院解决,对方认为我们是敲诈勒索。
  请问,我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吗?
  本报作答:我国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是指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,客观上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人身、财产等威胁使被害人精神上受到胁迫而交出财物。
  而你只是在就餐时与经营者产生纠纷,继而提出去法院解决,是采取合法途径解决消费纠纷,这不构成威胁,属正常民事纠纷。